鲁华龙心中药智能制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鲁华龙心中药智能制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二、招标单位: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3.1本项目建设用地64.24亩,合计约42829平方米;生产规模:胶囊剂10亿粒/年、颗粒剂1亿袋/年(预留在制剂车间内)、口服液2亿支/年、龙心玉液酒6万瓶/年,中药材年前处理量1500吨、提取量为1200吨。
3.2建设资金:自筹
3.3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编制“鲁华龙心中药智能制造”项目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通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批复文件。
3.4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并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批复文件。
3.5质量要求及标准: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要求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规范,满足相关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达到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条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同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独立法人。
4.2投标人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乙级及乙级以上安全评价资质;
4.3根据国家颁布的《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规定,投标人工程设计业务范围内必须包含“化工医药”行业;
4.4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且为合格制。报名时证件的检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委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
4.7财务要求:资金良好,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后报表。
4.8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有大型医药工厂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以合同为准)业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 11月 13 日 9时 00分,地点为: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将银行回执单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人保证金汇款成功,经招标人确认后,发送招标文件(邮箱见联系方式)。
七、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人的银行账户:
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以银行电汇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前到达以下账户。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济宁市工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
账户:1608001409022111678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鲁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www.sdlhny.com)和山东鲁华龙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luhuashengwu.com)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669361175
办公地点:济宁市高新区英萃路69号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
邮箱:lhlxjkcyy@sina.com
山东鲁华龙心健康产业园《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doc